公告

公告是组织为纪念特定节日、日期或团体而要求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文件。宣言有其自己的一套指导方针和程序,可在下面查阅:

宣告指引

州长可自行决定对值得特别表彰的重大州或地方事件颁发公告和证书。

选民服务办公室负责处理公告请求。提交请求之前,请查看以下指南。

要求

  • 必须由弗吉尼亚州居民提出请求。
  • 请求必须在您需要公告日期之前至少45工作日和最多120工作日提出。
  • 请求必须通过此表格完成。
  • 我们不接受邮寄、传真、亲自递送、电子邮件或电话请求。
  • 宣言必须影响广大民众。不会发出向个人或特定组织致敬的请求。
  • 宣言不应在政治争议问题上偏袒任何一方;也不应涉及个人或个体信念。
  • 未经州长办公室明确许可,任何公告不得用作广告或商业促销的一部分。在新闻稿或其他类型的出版物中使用该公告必须在发布之前得到州长办公室的批准。
  • 同一组织在同一日历年内提出的多次请求将不会被受理。
  • 每项请求在发出前都必须获得官方批准。
  • 州长办公室保留修改或拒绝任何公告请求的权利。
  • 请注意,公告将在公告发布日期前不超过两周发布。

包含哪些内容

  • 联系人的名字和姓氏、地址和电话号码。
  • 事件或组织的简要概述和/或背景。
  • 需要宣布的日期、周数、月份或事件的名称和日期。
  • 公告的拟议文本,包括4 - 6 “鉴于”条款。
  • 表明是否应通过邮寄(标准美国邮件)方式发送已完成的声明或您是否会领取。
  • 需要公告的日期。

宣言不会每年自动更新。您必须每年提交一份新的宣言。如果您想请求公告,请填写并提交公告请求表。  

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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